96128熱線:租的平房著火了,燒得一干二凈,火是從別家燒過來的。
  本報記者 華商響網記者 康曉潺核實報道:鐵西區六號街4間民房被燒,由於不知道該由誰來賠償,被燒毀的房屋依舊沒有被清理出來。
  “這房子是一個多月前被燒的,屋裡的東西被燒得一干二凈。”租客趙先生回憶,11月27日下午,中間的一處房子突然起火,隨後牽連四間房屋。大火被撲滅後,屋子裡的鍋碗瓢盆都已經燒沒了,4家的損失總共能有6萬多,“家裡的東西都燒沒了,現在連住的地方也沒有了。”
  大火被撲滅後,四家租客犯了愁,燒毀的東西誰來賠,以後住哪呀?其中兩家租客希望房東能給個說法。
  昨日,記者從趙先生手中看到一份消防部門的火災事故認定書。認定書上寫明,經調查,對起火原因認定如下:起火部位於從東面向西面數第二間房間內,不排除電氣線路短路引起火災。
  隨後,記者聯繫到房東齊女士,齊女士說,房子被燒了自己也受到不小的損失,目前也不知道應該找誰賠償,所以房子就這樣一直放著沒有裝修。
  對此,遼寧誠銘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澍表示,房東有修繕房子的義務,但房東和租客的損失賠償問題還得看具體調查原因,可以由法律部門去起訴調查,如果確實是由於電的問題導致起火,也可以向電力部門起訴。
  (原標題:鄰居著火連累出租屋這事該找誰賠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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