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廁所起衝突,一名中年婦女頭上挨了另一名女游客的一磚頭。昨天下午,這一幕發生在鼓浪嶼市場路附近一座公廁門口。事情起因源於一名50多歲的婦女急匆匆要上廁所,一名女游客不同意其插隊,但該婦女最終還是先於女游客進了廁所。(10月9日《廈門晚報》)
  因為如廁不文明插隊就被她人腦袋拍磚,如此匪夷所思宛如段子的一幕卻真實在鼓浪嶼景區上演。客觀來說,無論是插隊者還是拍磚者,她們的所為都不文明,後者甚至可以用野蠻來形容。但是,我們該反思的遠不止這種不文明行徑。
  毋庸置疑,不按秩序插隊如廁,不僅是一種不良的文明習慣,對於遵守公德的其他民眾也是一種權利的侵犯,遭受公眾的道德指責以至於言語制止完全是正當的,也是文明社會應有的共識。對此,插隊中年婦女自然是理虧在先。但違反公德不等於違法、更不是犯罪,他人無權予以人格的侮辱或拳腳相加,拿起板磚拍頭更是完全超出了道德譴責的底線,拍磚女游客不光是踐踏了社會公德,也是一種公然的違法——以維護道德秩序為幌子的暴力犯罪。
  而透過現象看本質,一件小事引發如此血案暴露出的問題遠超社會公序良俗範疇的本身。
  一方面是否與我們城市規劃建設的公廁數量嚴重不足密切相關?尤其是女廁所蹲位。人都有三急,而女性由於生理結構與男性不同,在如廁時所花費的時間相對較長,遇到黃金周人山人海的景區,蹲位不足的問題顯得十分突出。一旦急需用廁,看著排得長長的如廁隊伍,不插隊那可如何是好?對此,需要我們管理部門從長計議、對如廁這樣雖不起眼但事關人格尊嚴的基礎設施應及時彌補,有人不是提出如廁是人的一項基本的重大權利麽?我們管理單位怎能視而不見、聽之任之?
  另外一方面,如廁插隊其實與公共場合不顧他人感受的民眾陋習息息相關,這固然有部分人自身素質、文明涵養不高的緣由,但更與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、文明輿論引導大有干係,對如此現象不可自怨自艾、也不能拔苗助長,需要社會的大度寬容與教育引導。對他人的不文明陋習動不動就使用暴力打擊,本身就是比不文明更加不文明的惡劣行徑,“五十步笑百步”豈不是荒謬之極?
  文/徐義闖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如廁插隊遭拍磚,該反思的不僅是文明陋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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